关于举办河南省女职工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30         浏览次数:12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的部署要求,引导全省女职工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践活动,集中展示近年来全省广大女职工在创业创新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河南省女职工创业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创业带动,共同圆梦。
    二、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组织,省总工会负责活动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及奖励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做好参赛项目的评审、把关工作。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总工会牵头负责具体实施,要深入企事业单位,广泛动员广大女职工积极参与,并负责组织好创业创新成果的遴选及相关资料报送等具体工作。
    三、参赛条件
    (一)创业大赛
    1.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地具有一定影响力,企业主要经营者为女性;
    2.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3.企业处于初创期或快速成长期,有产品市场优势、技术领先优势和先进的经营理念、经营模式;
    4.创业成果负责人积极创业或带动下岗女职工、困难女职工共同创业,为她们提供就业岗位,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5.企业成立不超过5年,即工商注册时间应在2012年1月1日之后。
    (二)创新大赛
    各类企事业单位在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中由女职工承担并获得的优秀创新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2017年1月31日前整体应用的技术成果。
    1.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
    2.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技术创新成果;
    3.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的重大技术改造;
    4.为促进职业安全与卫生、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而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操作方法;
    5.产生重大影响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技术。
    四、组织实施
    (一)初赛:以河南职工网、“豫工惠”手机APP为平台,通过图片、视频等方式开展网上成果展示,并结合网络投票进行初选。
    (二)复赛:进入初选的成果负责人现场陈述和演示,组织专家进行评判。
    (三)评审: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复赛结果,由相关负责人共同审核确定评选结果,评选出“河南省女职工十大创业成果”、“河南省女职工十大创新成果”、“河南省女职工十大创业人物”、“河南省女职工十大创新人物”。
    五、参赛要求
    (一)配有3—5张图片,并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如有视频资料应采用高清标准,并配以同期声,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以MPG文件格式报送。
    (二)创业创新成果简介须简明扼要,500字左右,将创业创新成果名称、内容、技术创新点、技术成果评价、取得经济效益等写清楚,另附500字左右创业者或创新者个人事迹材料。
    (三)创业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凭证)复印件。
    (四)各地各单位可分别推荐创业成果1—2个,创新成果1—2个,请认真填写创业创新大赛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于12月20日之前报组委会,同时将报名表相关照片的电子版发至组委会邮箱(如有视频材料请以光盘或U盘方式邮寄)。

    邮箱:hnsdfzgh@163.com
 
    附件:河南省女职工创新大赛报名表

http://www.hnsdfz.com/uploadfile/2017/1130/20171130032058944.docx
河南省总工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