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中小学校,河师大附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根据市教育局2016年“市培计划”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实施新乡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与参训条件
(一)培育对象
新乡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育对象300人。其中小学学段140人,初中学段100,高中学段60人。
(二)参训条件
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育对象为未取得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中青年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研究能力,学科专业基础及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原则上近五年在市、县(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县(区)一等奖以上奖励。
4.原则上近五年承担过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或在CN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论文;或在市、县级及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市二等奖或县(区)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参与编写过有关教材或专著,并公开出版发行。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任教满5年。
6.校级骨干教师及县级骨干教师优先,
二、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由沈阳师范大学承担,培训时间为5天。8月15日报到,8月16日—8月20日培训。
三、报送材料
1. 2016年新乡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学员信息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3.教育科研成果:近3年来公开发表或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成果;
4.所教班级和学生的获奖情况;
5.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受到学校以上表彰情况。
以上有关证书或获奖证件要求一人一档于8月8日前报送,原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各证件需报复印件一套。
四、培训经费
本项目培训由市教育局提供专项经费,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培训费、食宿费等。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遴选工作,确保推荐工作的公正、公平,严格按照新乡市骨干教师培育对象名额分配表进行推荐,不得突破。遴选培育对象时,兼顾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不得过度集中在个别学校;对长期坚持在农村边远学校并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教师,要优先遴选。
2.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培训期间所有参训教师接受封闭管理,违规者将予严肃处理。
3.培训结束每位参训学员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培训心得(要求原创)。本次培训采用考勤和作业相结合的办法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凡出满勤并按时交合格作业的学员,将发给培训结业证及市级骨干教师荣誉证书,其学时计入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联系人: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 陈惠莉
联系电话:3519013 13525007199
邮箱:xxjyjsxk@163.com
附件:1.新乡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2.2016年新乡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学员信息表
新乡市教育局
2016年7月
附件:http://www.hnsdfz.com/uploadfile/2016/0805/20160805040940968.doc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根据市教育局2016年“市培计划”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实施新乡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与参训条件
(一)培育对象
新乡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育对象300人。其中小学学段140人,初中学段100,高中学段60人。
(二)参训条件
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育对象为未取得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中青年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研究能力,学科专业基础及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原则上近五年在市、县(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县(区)一等奖以上奖励。
4.原则上近五年承担过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或在CN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论文;或在市、县级及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市二等奖或县(区)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参与编写过有关教材或专著,并公开出版发行。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任教满5年。
6.校级骨干教师及县级骨干教师优先,
二、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由沈阳师范大学承担,培训时间为5天。8月15日报到,8月16日—8月20日培训。
三、报送材料
1. 2016年新乡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学员信息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3.教育科研成果:近3年来公开发表或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成果;
4.所教班级和学生的获奖情况;
5.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受到学校以上表彰情况。
以上有关证书或获奖证件要求一人一档于8月8日前报送,原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各证件需报复印件一套。
四、培训经费
本项目培训由市教育局提供专项经费,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培训费、食宿费等。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遴选工作,确保推荐工作的公正、公平,严格按照新乡市骨干教师培育对象名额分配表进行推荐,不得突破。遴选培育对象时,兼顾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不得过度集中在个别学校;对长期坚持在农村边远学校并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教师,要优先遴选。
2.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培训期间所有参训教师接受封闭管理,违规者将予严肃处理。
3.培训结束每位参训学员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培训心得(要求原创)。本次培训采用考勤和作业相结合的办法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凡出满勤并按时交合格作业的学员,将发给培训结业证及市级骨干教师荣誉证书,其学时计入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联系人: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 陈惠莉
联系电话:3519013 13525007199
邮箱:xxjyjsxk@163.com
附件:1.新乡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2.2016年新乡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学员信息表
新乡市教育局
2016年7月
附件:http://www.hnsdfz.com/uploadfile/2016/0805/20160805040940968.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