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4         浏览次数:18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市属各学校及工会: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教学改革创新,促进教师职业发展,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教育工会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全市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是新乡市劳动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教育工会组成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教学技能竞赛评审工作全程接受市总工会纪检监督。
    组        长:刘建学(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世良(市总党组成员、副主席)
    副   组   长:靳月华(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科长)
              高志行(市教育工会主任)
    成员: 梁庆岭(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主任科员)、齐贺敏(市教育工会副主任科员)。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工会,高志行兼办公室主任。
    2、市竞赛领导小组从各学科评委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委,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者的教学技能情况进行评审。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市属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竞赛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和本单位竞赛活动的有关事宜。
     二、竞赛内容
     2016年全市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共设9个科目:高级中学(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下同)政治教学、数学教学、化学教学;初级中学语文教学、英语教学、化学教学;电教系统(信息技术创新教学)高中历史教学、初中生物教学、小学数学教学。
 各县(市)区、市属各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设定的全市竞赛科目基础上,增设其他竞赛科目并自行表
彰。
    三、竞赛要求
    1、各县(市)区、市属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方案(报市竞赛办公室,一式两份),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2、要从创新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语言、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效果等方面具体考察教师的教学技能情况,并要注意抓好赛前培训和层层选拔,优中选优。
    3、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以竞赛为契机,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中掀起练技能、强素质、为教育事业做贡献的热潮。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竞赛原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未经选拔程序而直接申报者,一经发现,收回荣誉称号,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教学能手、教学骨干、教学新秀、教学标兵的宣传力度,对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要积极组织推广应用。
    6、今年的教学技能竞赛,仍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参赛者须在196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且为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一线教师。
    7、电教系统所设科目,由市教育局电教馆制定竞赛细则,经报请市竞赛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市电教馆负责组织实施,市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参与。竞赛的优胜者由市电教馆向市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单统一表彰。
    8、对设定的全市竞赛科目,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市属各学校应在各自竞赛基础上,按成绩排序向市里推荐。在向市竞赛办公室推荐前,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推荐。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四、参赛名额
    各县(市)高中每科各4名,初中每科各5名;各区高中每科各1名,初中每科各3名;市属各类学校每科各1名。(其中,市一中、河师大附中、市十中、市二十二每科3名,铁路高级中学、市二中每科2名)。
    五、表彰奖励
    1、竞赛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其中,特等奖9名:高、初级中学、电教系统9个科目各1名。高中每学科前12名,初中学科前10名,电教系统高中历史教学、初中生物教学前6名、小学数学教学前4名,推荐参加由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组织开展的2016年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各奖次获得者由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教育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其中,特等奖和一等奖获得者由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授予“新乡市教学标兵”称号)。
    2、对特等奖获得者,原则上由市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观摩后,根据综合评审结果予以确定,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申报新乡市“五一劳动奖章”。
    3、本着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重在精神鼓励。各县区和各参赛单位可酌情对获奖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参加市级竞赛教师的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晋级、评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注意事项
    1、各县区、市属各学校要按所分配名额积极向市竞赛办公室报送材料。同时,各县区报送本地各科参赛教师名单的电子版。本次竞赛活动不向参赛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2、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同时报送竞赛活动小结一份, 内容包括竞赛科目设置、组织机构、参赛人数、评审原则和方法、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拟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之用。
    3、参加竞赛者要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 “新乡市教育系统2016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1份(A3纸双面打印);
    (2)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
    (3)所授科目教案1份;
    (4)2014年以来有关获奖成果或荣誉称号的证书复印件(推荐单位负责查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5)同教案课堂教学实录DVD光盘1份(光盘实录影音限所教课程全过程,不得超时)。
    报送的先进事迹材料、教学教案须用A4纸打印。凡申报材料缺项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接收、不得参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选手做好备份。
    4、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17日。
    联系人: 新乡市教育工会  齐贺敏
    地  址: 新乡市平原博物院东临、文化艺术中心西南角新乡市总工会408房间
    联系电话:3666355  
 
 
 
 
                       新乡市教育局     新乡市教育工会委员会  
                                           2016年5月18日

附件:
新乡市教育系统2016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


http://www.hnsdfz.com/uploadfile/2016/0524/2016052403341186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