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提升我校办学水平和育人特色,鼓励和促进优秀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年评选表彰一批“特优生”并给予适当奖励,具体申报评选条例如下。
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经学校审核批准,授予“特优生”称号:
1.品德高尚,在孝亲敬老、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自强不息、见义勇为等方面做出突出事迹,作为青少年道德楷模产生较大的社会反响;
2.在中高招考试中,总成绩获得新乡市前3名或者被清华、北大及世界排名前50名的著名高校录取;
3.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总成绩分别均居年级第一名;
4.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联赛河南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
5.在国家级专业著名刊物发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章或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的论文论著;
6.在科技创新方面,参加国家级及以上大型赛事获得前3名或由本人独立设计发明的产品获得国家知识产权;
7.在体育比赛方面,获得全国前30名,或河南省前3名,或新乡市双第一;
8.在艺术比赛方面,获得河南省一等奖及以上(主要参演人员)或本人独立创作的作品被录入具有权威专业性的刊物;
9.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其他各类全国性大赛,获得国家级个人一等奖及以上。
二、申报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我校在校学生(初三年级符合特优生条件学生先申报,以实际考入我校高中部为准;高三年级仅表彰在高招中符合特优生条件学生);
2.填写《河南师大附中特优生申报表》时,应注明姓名、所在班级、所获奖励时间、获奖项目、获奖等级及主办单位等;
3.申报时要将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与《河南师大附中特优生申报表》一并上报;
4.特优生评选实行个人申报制,申报学生应将所报材料交班主任,由各年级汇总后组织严格初审(审查其获奖证书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我校特优生条件),并由校团委汇总提交校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特优生人选;
5.每学年特优生申报时间为6月10日—25日,各年级部负责汇总本年级初审后的特优生申报材料并统一报送校团委,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凡超过申报截止期限,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备 注: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经学校审核批准,授予“特优生”称号:
1.品德高尚,在孝亲敬老、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自强不息、见义勇为等方面做出突出事迹,作为青少年道德楷模产生较大的社会反响;
2.在中高招考试中,总成绩获得新乡市前3名或者被清华、北大及世界排名前50名的著名高校录取;
3.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总成绩分别均居年级第一名;
4.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联赛河南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
5.在国家级专业著名刊物发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章或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的论文论著;
6.在科技创新方面,参加国家级及以上大型赛事获得前3名或由本人独立设计发明的产品获得国家知识产权;
7.在体育比赛方面,获得全国前30名,或河南省前3名,或新乡市双第一;
8.在艺术比赛方面,获得河南省一等奖及以上(主要参演人员)或本人独立创作的作品被录入具有权威专业性的刊物;
9.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其他各类全国性大赛,获得国家级个人一等奖及以上。
二、申报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我校在校学生(初三年级符合特优生条件学生先申报,以实际考入我校高中部为准;高三年级仅表彰在高招中符合特优生条件学生);
2.填写《河南师大附中特优生申报表》时,应注明姓名、所在班级、所获奖励时间、获奖项目、获奖等级及主办单位等;
3.申报时要将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与《河南师大附中特优生申报表》一并上报;
4.特优生评选实行个人申报制,申报学生应将所报材料交班主任,由各年级汇总后组织严格初审(审查其获奖证书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我校特优生条件),并由校团委汇总提交校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特优生人选;
5.每学年特优生申报时间为6月10日—25日,各年级部负责汇总本年级初审后的特优生申报材料并统一报送校团委,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凡超过申报截止期限,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河南师大附中
2014年5月
2014年5月
河南师大附中特优生申报表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 班 级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 获 奖 情 况 | (注明:获奖时间、获奖项目、获奖等级和举办单位等) 签 章: 年 月 日 | ||||
| 年 级 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 学 校 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