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中部学案电子稿
存档工作的通知
请各年级主任认真布置落实本年级各学科学案电子稿上报存档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七年级上报2012—2013学年两学期学案
八年级上报2012—2013学年两学期学案
2011—2012学年两学期学案
九年级上报2012—2013学年上学期学案
2011—2012学年两学期学案
上报时间:2013年2月4日前
年级主任、年级副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年级教学组长为第二责任人
初中部
2013年1月31日

发布时间:2013-01-31 浏览次数: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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