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接师训科通知,2011年河南省骨干教师暨“河南省级名师”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具备条件的教师,于6月1日下午6点以前带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科研处报名。
科研处
2011年5月26日
附件1:报名材料
附件2:省级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附件3:报名登记表
附件1:报名材料
1.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2.本人最高职称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5.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题证书;
6.2003年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培训合格证书;
7.新乡市骨干教师证书;
8.近五年内省级优质课一等奖获奖证书。
附件2:
省级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师德。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具备较高学历(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在中小学担任教育教学工作并且教龄连续在10年以上,能用标准普通话交流,也可以用英语交流。
(三)学科专业基础及教学基本功扎实,教育技术能力较强,教学成绩突出。在全省相应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
(四)身体状况良好。
(五)继续教育成绩突出。个人信息已登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系统》。
具备上述条件并在2003年以来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各类培训合格证书者,可优先推荐。
河南省中小学名师在具备上述条件并取得《河南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证书》的前提下,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强教改意识。近五年在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评比中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教师。
(二)具有较强教育科研能力。近五年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或在CN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论文;或在省级及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参与编写过有关教材或专著,并公开出版发行。
(三)具有重要荣誉称号。近五年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下列荣誉称号之一:中小学教师教育专家、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学术技术带头人。或被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中小学名师。
附件3:报名登记表
| 姓名 | 学科 | 职称 | 省级优质课一等奖 | 市级以上骨干教师 | 其他荣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