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骨干教师培训暨河南省名师评选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26 浏览次数:19

 

 

 

接师训科通知,2011年河南省骨干教师暨“河南省级名师”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具备条件的教师,于61日下午6点以前带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科研处报名。

 

科研处

2011526

 

 

 

 

 

附件1:报名材料

附件2省级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附件3:报名登记表

 

 

 

附件1:报名材料

 

1.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2.本人最高职称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5.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题证书;

62003年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培训合格证书;

7.新乡市骨干教师证书;

8.近五年内省级优质课一等奖获奖证书。

 

 

附件2

 

省级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师德。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具备较高学历(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在中小学担任教育教学工作并且教龄连续在10年以上,能用标准普通话交流,也可以用英语交流。

  (三)学科专业基础及教学基本功扎实,教育技术能力较强,教学成绩突出。在全省相应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

  (四)身体状况良好。

  (五)继续教育成绩突出。个人信息已登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系统》。

  具备上述条件并在2003年以来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各类培训合格证书者,可优先推荐。

  河南省中小学名师在具备上述条件并取得《河南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证书》的前提下,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强教改意识。近五年在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评比中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教师。

  (二)具有较强教育科研能力。近五年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或在CN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论文;或在省级及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参与编写过有关教材或专著,并公开出版发行。

(三)具有重要荣誉称号。近五年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下列荣誉称号之一:中小学教师教育专家、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学术技术带头人。或被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中小学名师。  

 

 

附件3:报名登记表

 

姓名

学科

职称

省级优质课一等奖

市级以上骨干教师

其他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