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科研部门,局属各学校,河师大附中,市直一幼、二幼,市区各民办学校:
现将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 2026 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理论与现实问题并重,充分发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服务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大局作出贡献。
二、申报条件
申报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究工作。作为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教科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市教科规划课题,省、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参与一项上述省、市教科规划课题和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申请;已主持或参与省、市规划课题或省、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三、选题范围
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由申报者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自主选题。可以着重围绕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县中振兴;打造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高地,构建产教融合多元办学新格局;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加强健康学校发展,建立家校社协同机制;深化智库领航建设,建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论证,注重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努力为教育决策提供参考,为改进教育教学提供借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称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表述应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课题管理
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承担单位要履行承诺,保证科研信誉。获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课题结项鉴定制度,鉴定结果届时予以公布。课题研究、结项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 3 年内不得申报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完成时限
本年度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课题设定时限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
六、课题评审
(一)单位推荐
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本年度申报指标见(附件 1),各县(市)区教科研部门、局属学校、市区民办学校负责本辖区(本单位)课题的初审推荐。
(二)市级评审
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落实。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课题进行集中评审并发文公布。
七、课题报送
(一)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提交纸质材料《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 2)1 份签字盖章,《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 3)一式 3 份(.doc 文件格式 A4 纸规格双面打印,分别单独装订)。除上述材料外,报送单位还需提交纸质材料《2026 年度新乡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4)一式 2 份签字盖章。
根据国家对学术不端行为管理的相关要求,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工作将引入文本相似性检测(查重)。相关立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与纸质稿内容一致。



